犬魔 Barghest

许久之前,地精之神玛格鲁比特与火焚界的领主定下契约以寻求帮助,为此,领主派遣手下的尤格罗斯魔誓死效忠于地精之神。然而,当时间达到检验玛格鲁比特对这份契约的忠诚度时,他却背弃这份协议。作为复仇的行动,火焚界的领主创造了一种灵魂吞噬者——犬魔来吞噬地精类的灵魂,用以剥夺玛格鲁比特在来世修罗场的地精军队。
灵魂取食者:
犬魔出生于父母双亲都是普通哥布林的家族并且同他们的子嗣并无差别,这个生物以地精的样子成长,直到它积攒足够的能力来展现其真正的形态:一只巨大、残忍的犬类生物。
火焚界大公在每个犬魔的脑海里都深深植入他们的任务,那就是杀戮17只地精并吞噬它们的身体来夺取灵魂,以这种方式夺取的灵魂将无法加入玛格鲁比特在阿刻戎德军队。为什么是17呢?原因是玛格鲁比特撕破他和火元素大公的协议刚好是17条。
当一个饥饿的犬魔完成任务的时候,它将返回到火焚界,并直接在大公领导的尤格罗斯魔军团中服役,但是它并没有不加区别地杀死所有的地精类。通过吞噬地精领袖和其他有权势地精的灵魂,而不是卑微的地精类,这个犬魔在来世将获得更高的地位。通常情况下,犬魔们隐秘的保持他们的本性,并在时机成熟时捕食一或两个地精,直到它们成年,它们的年龄已经足够大,足够强壮,能够找到更强壮的猎物。当地精发现它们中存在犬魔时,它们会对犬魔卑躬屈膝,每个部落成员都在向犬魔表现出卑微且它们不值得被吞噬。
火焰放逐者。犬魔会避免接触较大的明火,任何比它们身体大的火焰会被认为是通往火焚界的通道,而且提醒这些犬魔它们被那个位面驱逐因为它们的失败,在那里它们可能会被其他尤格罗斯魔奴役或杀死。
灵魂饲喂。犬魔能吞食它刚刚杀死或死亡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人型生物的尸体,这样做犬魔既能吞食鲜肉又能吞噬受害者的灵魂。这个吞食动作持续至少一分钟,而且将破坏受害者的身躯。这个受害者的灵魂件困在犬魔体内24小时,之后他将被犬魔彻底消化。但是在消化期间内如果犬魔死亡,受害者的灵魂将得到释放。
当一个类人生物的灵魂被困在犬魔体内时,任何形式的复生术都只有50%的可能性成功,如果成功将这个灵魂成功从犬魔体内释放。但是一旦犬魔将这个灵魂完全吞噬,则没有任何法术可以使这个类人生物复活。

犬魔 Barghest
大型邪魔(变形者),中立邪恶
AC:17(自然护甲)
HP:90(12d10+24)
速度:60尺(在地精形态下30尺)
力量19(+4)   敏捷15(+2)   体质14(+2)
智力13(+1)   感知12(+1)   魅力14(+2)
技能:欺诈+4,恐吓+4,察觉+5,潜行+4
伤害抗性:冷冻、火焰、光耀、非魔法的挥砍、穿刺和钝击伤害
伤害免疫:毒素、强酸
状态免疫:中毒
感官:盲视60尺,黑暗视觉60尺,被动觉察15尺
语言:深渊语,地精语,通用语,炼狱语,心灵感应60尺
挑战等级:4(1100 XP)
变型。犬魔可以利用它的变型能力变成一只小地精或是变回它本来面目。除了它的大小和速度,它的统计数据在每一种形式中都是相同的,任何犬魔穿戴或携带的装备都不会产生影响。当犬魔死亡时他将变回真实形态。
火焰放逐。当犬魔开始它的回合时,如果将被至少10尺高或宽火焰吞噬,那它必须成功通过DC 15的魅力豁免鉴定,如不成功则被立刻驱逐回火焚界。瞬间爆发的火焰(就像是红龙的火焰吐息和火球术)不会对犬魔产生如此影响。
天生施法。犬魔作为天生施法者,其施法能力基于魅力(DC12 的法术豁免),犬魔可以施放以下法术并且不需要施法材料。
随意:浮空术、初级幻象、行踪无迹
每日一次:魅惑人类、任意门、暗示术

动作
啃咬。近战武器攻击(只在真实形态下):命中+6,触及5尺,单一生物。命中:13(2d8+4)的穿刺伤害。
爪击。近战武器攻击:命中+6,触及5尺,单一生物。命中:8(1d8+4)的穿刺伤害。